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拐卖妇女儿童“买方”应视为绑架同罪,量刑应重于 “十年起刑”

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拐卖妇女儿童“买方”应视为绑架同罪,量刑应重于 “十年起刑”

“‘买方市场’现在肯定仍然存在。也许他们没有以前那么猖狂了,但还是有个人买家觉得可以蒙混过关,顶风作案。”全国人大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主席张宝艳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全社会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关注度提高,“买卖同罪”得到全社会的高度认可,她相信实施的希望很大。张宝艳·鲍贝是“回家找子网”的创始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张宝艳多年来一直围绕打拐问题建言献策。2020年,张宝艳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模范荣誉称号。

张宝艳认为,“买主”是对被绑架的妇女和儿童侵犯最大、时间最长的人。被拐卖的妇女被拐卖后,买受人对她还有多种伴随的犯罪行为,如虐待、非法拘禁、强奸、精神伤害等。事实上,这些犯罪行为都发生在购买者身上,被拐妇女这么多年遭受的痛苦都来自于购买者。而且,如果没有“买方市场”,可能就没有人贩子的生意,因为“买方市场”只是刺激人贩子铤而走险。“所以我认为‘买卖同罪’是可行的,甚至‘买方’定罪可以比‘人贩子’更重。我觉得三年内对‘买方’的量刑标准有点太低了,我建议以绑架罪论处。”

同时,张宝艳还认为,新的贩卖人口案件的罪犯(包括买家)应该被追究终身责任。“现在很多被拐卖的儿童、妇女在找到原家庭或者可以脱身后,基本都过了诉讼时效,很难追究人贩子的责任。但是,与其他犯罪不同,拐卖犯罪持续的时间越长,对被拐卖人的伤害就越大。根据我国刑法,最大诉讼时效是存在的。因此,张宝艳主张,对贩运罪犯的问责不应受时效限制,而应是终身问责。

此外,今年两会前,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对重点领域拐卖妇女儿童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彻查。对此,张宝艳也表示赞同,“有些被拐卖的儿童、妇女可能因为当初没有受过教育,到现在也走不出来,确实需要进行全面的解救,这是可行的。”因此,张宝艳认为,应该在各个辖区彻底调查来历不明的妇女和儿童,并把这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继续下去,特别是对私人收留的精神病妇女和聋哑妇女,并在调查后公开信息,帮助他们找到亲人。此外,张宝艳还建议建立打拐领域相关部门的考核机制,将打拐与基层组织的政绩挂钩,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对有新打拐案件的基层政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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