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两轮车要注意!4月12日开始,西安市开启大整治!

电动两轮车要注意!4月12日开始,西安市开启大整治

Xi安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今天(4月12日)正式启动。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在市场上的销售行为和广大市民的使用行为,由Xi公安局交警支队和Xi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的“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于今日(4月12日)启动。此次整治的主要目的是明确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符合标准与超标、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提高所有交通参与者对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的知晓率,避免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和消费者因不了解政策而出现一些不必要的违法行为。

看啊!标准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和

电动摩托车的区别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两轮自行车是指通过CCC认证,设计时速小于25公里,车重小于55公斤,电池电压小于48伏,电机功率小于400瓦,具有脚踏骑行装置的电动自行车。标准电动两轮车的上市和使用按照非机动车管理,非机动车号牌(蓝色)凭牌照销售或在车管部门登记取得。道路通行时,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超标电动两轮车是指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池电压、电机功率等车辆参数高于新国标,且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根据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驱动国家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意见》和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4月15日后,不得再次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2020年12月31日后,陕西省不再注册登记上市超标电动自行车;根据省厅相关政策,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届满后,临时号牌作废,不再允许上路行驶。其挂牌方式为2019年9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集中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黄牌)。

电动摩托车是指由蓄电电机驱动的两轮电动汽车,其设计速度和重量符合摩托车的技术参数。证书标注的车辆类型属于机动车范畴,登记号牌为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需要购买交强险,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将纳入机动车管理。注册上市时,要查看是否在工信部公示的车型目录中,分为电动摩托车和轻型电动摩托车两类。

通过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Xi交警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排查、宣传引导,坚决杜绝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发放过渡号牌的行为;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或违规使用过渡号牌现象基本消除;轻型电动摩托车上路挂牌率大幅提高,无证驾驶现象基本杜绝。通过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政策和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集中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原标题:骑电动两轮车注意!即日起,西安市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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