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不能提取存款吗?广西女人来回奔波,证明去世“丈夫是丈夫”

丈夫去世后不能提取存款吗?广西女人来回奔波,证明去世“丈夫是丈夫”

“明明是我老公的钱,我却拿不出来。”一年来,李女士在玉林和北海之间来回奔波,只为证明丈夫的身份,提取亡夫留下的一笔存款。

丈夫去世,留下了存款。

由于身份信息不同,无法取出。

55岁的李女士是北海人,长期在玉林工作。1995年,她嫁给了北海人黄伟刚。一年后,她的丈夫加入了原北海医药公司。2020年4月,黄维刚因病去世。直到第二年7月,李女士在衣柜里偶然发现一张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北海分行四川路营业部开具的存折。

“我当时觉得没用。”李女士告诉记者,丈夫生前从未向她提起过这张存折。后来她去银行查询,才得知存折里还有6000多元余额。

取钱不容易。李女士带着户口本、结婚证、丈夫的火化证、存折再次来到上述银行。但经过一番询问,工作人员告诉她,黄伟刚的存折和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不一致,“钱不能取”。据李女士回忆,银行让她去丈夫生前居住的派出所或街道办开证明,证明存折和户口本上的身份信息是黄伟刚的。“也就是说,两条信息应该是同一个人”。

两地无法通过向多个部门求助开具一纸“证明”。

为此,李女士走上了漫长的“求证”之路。一年来,她先后7次前往玉林、北海,向北海多个部门寻求帮助,却未能拿到这张纸“证明”。

李女士说,派出所查询情况后发现,黄伟刚之前换过身份证,但他的一代身份证和二代身份证的编码是一样的,没有区别。派出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他们不能出具银行要求的证明。李女士推断,丈夫的户口本和存折上的信息不一样,可能是之前办理存折时填写了自己的信息,也可能是工作单位报错了信息。

据她介绍,这个存折是黄伟刚工作期间由原单位集中办理的,因为现在北海医药总公司已经不存在了,没有办法证明这个信息。后来,李女士找到北海市海城区中街街道办事处,提取了黄伟刚之前的劳动合同档案。记者注意到,合同上的身份信息与黄伟刚存折上的身份信息一致。但街道办表示,“他们只负责调取合同档案,不能开上述证明”。

李女士记得丈夫之前的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也和存折上的信息一致。她继续向北海社保部门求助,但对方也拒绝了她的要求,称“银行要求的证明开不了。”

怎样才能证明“黄伟刚就是黄伟刚”?这道难答的证明题让李女士有些无奈和难过。今年6月22日,记者陪同李女士来到上述银行。经过近5个小时的沟通处理,银行最终协调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帮助李女士取出了6000多元存款。不过,经过这次担心,李女士现在已经回到了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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